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04-04 |
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制度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持其有效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财务公司与会计 报表有关的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财务公司与会计报表 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财务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 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 国银行业管理监督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 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 对控制、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 管理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 业务进行的风险评估,仅供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使用.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姚庚春 中国〃石家庄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凤岐
2013 年4月25 日 附件: 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 日,由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000000025972.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取得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200,000.00万元, 其中河北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出资102,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00%;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8,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00%. 公司注册地: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2号金立方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王义 芳.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 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 会成员7名,监事会成员3名.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 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 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公司设Z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存款、贷款、投资、 结算、财务、劳动和人事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对各项 业务的稽核、检查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稽核部门,直接向 董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