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04-04 |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 风险加权资产+12.5* 市场风险资产)=371.12%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公司没有证券投资业务,不高于资本总额.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公司没有长期投资业务,不高于资本总额.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公司无自有固定资产,不高于资本总额. 综上,本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2012年严格按照银 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 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 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 条的规定要求;
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 定要求. 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