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6-04-10 |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航天华宇向全资孙公司河北诚航增资用 于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通过全资子公司航天华宇向全资孙公司河北 诚航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航天华宇向全资孙公司河北 诚航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 目,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航天华宇向全 资孙公司河北诚航增资.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6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