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6-04-19

4、项目内核会议 内核小组将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 内核 会前,审核人员将根据初审意见及申报材料的修改、补充情况,把项目审核过程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2-7 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的内核会议审核情况报告, 在内核会上报告给内核会 各位参会委员, 同时要求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进 行解释和说明.在对项目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全体内核委员投票 表决决定项目申请文件是否可以上报证监会. 内核会委员分别由本机构合规部、资本市场部、质量控制组等部门的相关人 员及外聘会计师和律师组成.内核委员投票表决意见分为三类:赞成、弃权及反 对.每位内核委员对每个项目有一票表决权,可任选上述三类意见之一代表自己 对该项目的意见,内核委员如选择弃权或反对需注明相关理由.每个项目所获赞 成票数须达到参会委员表决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视为其发行申报申请通过内 核会议审核;

反之,视为未通过内核会议审核.内核会表决通过的项目的表决结 果有效期为六个月.

5、会后事项 内核会后, 内核小组将向项目组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意见形成的内核会 决议及反馈意见,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对于有条件通过的项目,须满足内核会 议反馈意见要求的相关条件后方可申报.对于未通过内核会审核的项目,项目组 须按照内核会反馈意见的要求督促发行人对相关问题拟订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同时补充、修改及完善申报材料,内核小组将根据项目组的申请及相关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再次安排内核会议进行复议.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证监会后, 项目组还须将中国证监会历次书面及口头反馈 意见答复等文件及时报送内核小组审核.

6、持续督导 内核小组将对持续督导期间项目组报送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并关注发行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

二、项目立项审核主要过程 立项申请时间:

2013 年12 日9日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 刘东红、黄新炎、刘顺明、陶江、陈石磊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1-2-8 立项评估决策时间:

2013 年12 日16 日 立项意见 同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 目立项

三、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人员及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保荐代表人:姚浩、路明 项目协办人:林淼 项目其他主要执行人员:舒细麟、张景利、孙洋、陈力 进场工作时间:项目组于

2013 年10 月开始陆续进场工作,尽职调查工作 贯穿于整个项目执行过程.

(二)尽职调查主要过程

1、尽职调查的主要方式 (1)向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下发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 《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相关规定制作,列出保荐人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 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所需了解的问题,形成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2)向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进行尽职调查培训和解答相关问题 文件清单下发后,为提高尽职调查效率,本保荐人现场执行人员向发行人及 相关主体的指定尽职调查联系人进行尽职调查培训, 并在调查过程中指定专门人 员负责解答有关的疑问. (3)审阅尽职调查搜集的文件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补充清单 收集到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后, 审阅的文件包括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股东, 发行人的各项法律文件、登记及备案,发行人主要财产(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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