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6-04-20

19、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1、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5、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及交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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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销售机构: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会员单位. 其中, 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 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7、 会员单位: 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8、 场外: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利用其自身柜台或 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9、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 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30、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账户和/或上海证券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31、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2、 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3、 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4、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5、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6、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 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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