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04-21
1 证券代码:

600360 证券简称: 华微电子 编号:临2005-02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华宝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项目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长电科技法人股转让实施概述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公司 或 华微电子 )于2004 年8月委托华宝信 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华宝信托 )发行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受让上海恒通资 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 上海恒通 )持有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长电科技 ) 法人股 34,828,019 股(以下称 标的股权 ) .该信托计划的总规模为人民币 7,700 万元整.本 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认购的信托计划规模为信托计划总规模的 25%,为人民币 1,925 万元;

其它投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认购信托计划规模为信托计划总规模的 75%,为人民币 5,775 万元.该信托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存续期限为

2 年,该信托计划已于

2004 年8月16 日正式成立.本 公司与华宝信托相互承诺:该信托计划期满之时,本公司按不低于人民币 8,335.25 万元的价格 受让由华宝信托受托持有的全部标的股权.2005 年10 月31 日获悉,长电科技将于

2005 年12 月7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拟订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股 份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付

3 股股票,鉴于本公司委托 华宝信托受让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转让成本高于其他发起人非流通股, 同时, 长电科技 在实现全流通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办理转让, 在维护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同意委托华宝信托转让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项目下的股 权,并终止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项目.本次转让、终止的信托计划项目的实施不构成关 联交易.华宝信托与苏州法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 法泰投资 )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 瑞华投资 ) 、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 青岛海协 ) 、苏州工业园区海竞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 海竞置业 )签署的《股份转让合同》,生效日期为

2005 年12 月7日. 董事会表决情况:

2005 年11 月28 日,公司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

2005 年12 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委托华宝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转让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项目》 的议案.2005 年12 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到董事

9 2 名,实到

8 名,公司监事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皆进行了审阅.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委托华宝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转让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项目》 的议案, 同意委托华宝信托转让长电科技法人股 投资信托计划项目下的股权, 并终止长电科技法人股投资信托计划项目, 授权董事长夏增文先生 负责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各方主体情况介绍

(一)华微电子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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