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04-22 |
4000 万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市场,核心在哪里? 【摘要】任何发达国家即使再富裕,政府掌控的资源也是有限的,也无法把社会全体老龄人 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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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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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
因此只能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提供保障的人群上.所以面对健康 老龄化的世纪挑战,有必要基于 养老的关键是保障,服务的核心是照护 的理念,来制定 我国的长期照护保障政策和实施路径. 上个世纪
90 年代,欧洲和美国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进入老龄社会.伴随老龄化出 现的少子化带来的社会劳动人口减少, 使得社会养老金入不敷出;
长期带病生存老年人群的 日益增加、医疗服务需求迅速上升,使得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医疗保险血上加霜;
由于衰老和 虚弱以及疾病带来的失去 ADL/IADL(编者按:ADL,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日常生活活动 能力,在康复医学中指日常生活能力,反应了人们在家庭(或医疗机构内)和在社区中最基 本的能力, 因而在康复医学中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 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是指人们在社区中独立生活所需的关键性的较高级的技能 ,如 家务杂事、炊事、采购、骑车或驾车、处理个人事务等,大多需借助工具进行.)的失能和 半失能老年人群越来越多,长期照护成为老龄社会的必备保障体系. 因此, 应对老龄化挑战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即建立由养老保险金支撑的生活 保障、以医疗保险支撑的医疗保障,以及照护保险支撑的长期照护保障. 欧美日本等老龄化先行国家, 无不把建立这三大保障体系, 作为应对老龄化挑战和支撑 老龄化的社会安全保障.由此可见,任何社会缺乏了这些保障,就无法做到老有所养、老有 所医以及老有所依. 近些年来,随着失能、半失能、认知症以及高龄老年人群的增多,长期照护体系建设成 为各国政府施政的重点.日本在
2000 年、韩国在
2008 年,相继实施长期照护保险法.中国 台湾地区
2015 年也通过了长期照护服务法,预计在今后几年内,也将通照护保险法. 因此,2015 年WHO(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中,构建提供 长期照护系统的章节中指出, 在目前
21 世纪,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负担得起缺乏综合 性系统的长期照护的后果. 这一系统的主旨, 应当是针对功能发挥已丧失或有严重丧失风险 的老年人,维护其功能发挥(的最大化),这种照护应确保尊重老年人的基本权利、自由与 尊严(为基础).这就要求对老年人获得正常生活和尊重的权利予以重视.
2016 年5月27 日,习近平主席在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 的政治局学习会上 强调, 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 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 伴随着
21 世纪的到来,我国在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状态下,也急速地进入了老龄社 会.现有的老年保障体系中,除了老年生活保障较为完善外,老年医疗保障还需完善,而长 期照护保障还有待于建设.我国的未备先老,除了制度建设以外,还特别体现在学术理论研 究、制度设计以及法律规法方面的不完善. 由于决策者极不重视概念的定义,老年人口统计口径的年龄,都与 WHO 及发达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