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04-23 |
5.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4.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8 年09 月25 日14 时30 分至
2018 年09 月25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 (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517 号) . 2.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纸质投标文件的,招 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 年09 月25 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517 号).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结果公示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在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驻地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
电话:17763383756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坤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泉二路
99 号岚山区科技孵化器电商创业园
439 号室 联系人:王玉帅、赵加文 联系
电话:0633-2615519
15806338681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招标文件.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十
一、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 叙述的虎山镇中心小学餐厅报告厅厨房用品、空调、灯光、音响、LED 屏及会议桌椅采购项 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人民政府.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日照坤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 标人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 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日照政 府采购网:www.rzzfcg.gov.cn).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 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 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 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 料. 3.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