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04-24 |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调整机制 公司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或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时,应首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如果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处理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及调整的决策机制
(一)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 若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情形,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需另行 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或现行的具体利润分配规划影响公司的 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应根据股东分红回报制 定原则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本规划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对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 并按照下列规定履 行相应的程序:首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2/3 以上通过.如果调整利润分配规划,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规划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附则 本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规划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1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