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6-04-30 |
2017 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 下:
2017 年第四季度,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完成发电量 16.38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15.03 亿千瓦时、上网电 价均价(含税) 345.15 元/千千瓦时. 截止
2017 年12 月31 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 47.97 亿千瓦时、 上网电量 43.94 亿千瓦 时、上网电价均价(含税) 323.70 元/千千瓦时. 发电量变化的原因分析:2017 年度发电量同比增加 11.51%,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开展电力市场营销, 通过挂牌参与外送电量 交易、月度交易和大用户重点交易等方式增加了公司的发电量.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1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