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6-05-12 |
7 第二部分 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产品名称 平安理财宝家庭投资型保险产品
二、产品类型 偏股配置型理财保险产品
三、产品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投资目标 本产品对未来市场趋势做出主动判断,在预设的类属资产配 置比例限制下,实施灵活的战略资产配置;
在股票投资部分,精 选成长性高且估值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追求资产的快速稳健增 值,力争实现显著超越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五、产品份额面值 产品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产品存续期限 五年.期满后,报经中国保监会同意,产品自动续期. 第三部分 产品份额的发售 本产品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25日平安(审8批) 〔2007〕2号文批准销售.
一、集中销售期 自产品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产品 说明书》及《产品集中销售公告》 .
二、存续销售期 二年.期满后,报经中国保监会同意,产品存续销售期自动 续期.
三、发售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销售规模 本产品销售规模限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不包含投保认购期间 利息) .
五、投保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产品将通过产品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进行销售.任何与产 品份额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销售产品份额.投保人 投保认购时应缴纳最低投保认购金额.在集中销售期内,投保人 可多次投保认购,投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保认购当日17 点之前投保人可到代销机构原营业网点撤销投保,过时将不得撤 销) .
六、投保认购费用 产品的集中销售期内,投保认购费用于本产品的市场推广、 销售等集中销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列支产品发行人
9 运营成本. 本产品集中销售期内投保认购费用率为1.0%.
七、产品投保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产品的投保认购份额将依据投保人投保认购时所缴纳的净 投保认购金额(即投保认购金额及其集中销售期的利息扣除投保 认购费用)除以产品份额面值确定.产品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投保认购份额计算时保留到两位小数, 精确到0.01份, 第三位 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产品资产. 计算公式如下: 投保认购费用=投保认购金额/ (1+投保认购费用率) *投保 认购费用率 净投保认购金额=投保认购金额-投保认购费用 投保认购利息=投保认购金额*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天数 /360) 投保认购份额=(净投保认购金额+投保认购利息)/产品份 额面值
八、投保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产品集中销售期内,投保人可多次投保认购,首次缴纳的 最低投保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投保认购金额须为人民 币1000元的整数倍.
九、保险保障
10 在产品集中销售期内,投保人不享受保险保障.自本产品合 同生效之日24时起,产品发行人开始对集中销售期内投保认购的 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部分 产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一、产品合同的成立 本保险产品合同经产品发行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三方盖 章以及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
二、产品集中销售期产品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 本产品自产品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产品发行人依据法律 法规及产品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产品集中销售,并在10个工作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产品发行人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成立公告,宣布产品成立,自产品成立之 日起合同生效,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产品发行人开始对集中销 售期内投保认购的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产品发行人应将产品集中销售期间发售的资金存入专门账 户,在产品集中销售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产品成立时,投保认购款项在集中销售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 合成产品份额归投保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