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05-18 |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
2018 年11 月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科技电工 )持有的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朝阳新能 源 或 目标公司 )100%股权,收购价款为 6,649.
07 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朝阳新能源 100%股权,朝阳新能源成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由于朝阳新能源和公司合并前后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康宝华先生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收购朝阳新能源 的100%股权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有此鉴于, 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
2018 年度 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 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 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 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 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追溯调整情况 按照上述规定, 公司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期初及上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了 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 单位:元 影响项目
2018 年期初数 (调整后)
2018 年期初数 (调整前) 影响金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58,708,184.06 356,747,664.86 1,960,519.2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36,153,949.49 830,447,164.49 5,706,785.00 其中:应收票据 12,808,369.51 12,808,369.51 - 应收账款 823,345,579.98 817,638,794.98 5,706,785.00 预付款项 14,543,320.99 12,966,378.24 1,576,942.7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32,253,907.58 50,763,781.18 81,490,126.4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44,106,077.63 326,647,917.30 17,458,160.3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917,491.77 1,754,333.92 2,163,157.85 流动资产合计 1,689,682,931.52 1,579,327,239.99 110,355,691.5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