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6-05-27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 间将建立 三位一体 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 实现信息共享、 互联互通, 同时将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 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上,将继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 改革,鼓励联合采购,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药品出厂价格 信息可追溯机制.对于继续完善国家药物政策,纲要称将按照政府调控 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 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 [键入文字] 证券研究报告: 医药生物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特别声明部分

5 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在药品安全上,将全面加强监管,研究建立以临床疗效为导向的审 批制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标准,到2030 年,药品、医疗器 械质量标准将全面与国际接轨. 对于推动健康产业升级, 《纲要》称将推动医药企业走出去和国际 产业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主要建设目标包括, 预计到

2030 年,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和诊疗装备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将大幅提高, 高端 医疗设备市场国产化率将大幅提高, 实现医药工业中高速发展和向中高 端迈进,跨入世界制药强国行列.在医药流通行业推动转型升级,减少 流通环节,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形成一批跨国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信息来源:新浪财经)

二、 国家食药监局: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明年

1 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意见,保 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需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经深入研究并广 泛征求意见,于近日发布了《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自2017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下列医疗器械实施优先审批:一 是诊断或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诊断 或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医疗 器械、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临床急需且在我国 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

二是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 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此外,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根据各方面情 况和意见,组织专家审查后,确定对 其他应当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 予以优先审批. 对确定予以优先审批的项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全环节 加快审评审批效率,优先进行技术审评,优先安排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 理体系核查,优先进行行政审批,缩短产品上市时间,保证相应成果和 产品能够尽快应用于临床使用. (信息来源:米内网)

三、 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 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 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中发〔2015〕40 号)和 十三五 时期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生 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全面两孩政策 [键入文字] 证券研究报告: 医药生物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特别声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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