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05-30 |
1 元,城市燃气企 业利润不高于当地公用事业 行业平均水平.现行配气费高 于上述定价原则的,本次安排 终端销售价格时应降低配气 费, 合理制定终端销售价格. 此外,关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 格和出租车运输价格,各地可 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启动气运 价格联动机制,主动向当地政 府提出调整价格补贴意见. 省物价局将加大对天然 气价格政策落实的跟踪督查 力度,适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 据《今日早报》 上班期间口头请假回家探病 途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人社局:不予认定 法院判决:当然算 一名职工 在上 班期间 请假,说是要回去探望生病 的父亲,不料,途中他遭遇 车祸受了伤. 职工说,这算 工伤,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作出裁定:不予 认定工伤. 这名职工不服气,把人 社局告上了法庭. 这起官司的原告姓倪, 温州苍南人,今年
60 岁了. 事发时,他是苍南一家投资 公司的职工. 根据法院调查, 倪某和 其供职的公司双方对以下这 些事实是认可的: 去年
5 月26 日早上
6 点半左右, 倪某 就赶到了公司上班. 到了早 上8点多, 倪某向顶头上司 口头请假, 他的理由是要去 看望摔伤的老父亲. 随后,倪某骑电动车离 开公司. 大概在一个小时 后,倪某的电瓶车与一辆货 车相撞,受了伤. 事后,根据 苍南县交警部门认定, 货车 方负主要责任, 倪某负次要 责任. 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后, 倪某来到苍南县人社局申请 工伤认定. 去年
8 月29 日,倪 某的申请被受理. 不过,经过近两个月的调 查,苍南县人社局认为,倪某 请假并未经过公司方面正式 批准,也就是说,他属于在上 班期间,因为他本人的私事外 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受伤.这 样的话,就不属于工伤. 倪某不服, 今年
1 月30 日,他向苍南县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状告苍南县人社局,要 求重新认定自己工伤的事实. 最近,苍南法院作出了一 审判决:要求人社局撤销 " 不 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重新 进行认定.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