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6-06-04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5]827 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58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1.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1,616.6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469.2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147.3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5 年5月25 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5月25 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5]第610390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6月12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中金公司 )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以下简称 温州农行 )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5 年6月1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4).
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1 瑞安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31,641.40 20,000.00 瑞安市伟明环保能 源有限公司
2 永康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 25,082.56 8,000.00 永康市伟明环保能 源有限公司
3 垃圾焚烧发电技术 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10,097.00 5,147.32 公司
4 偿还银行贷款 18,500.00 12,000.00 温州伟明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 合计 85,320.96 45,147.32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6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以 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投资金投资计划中偿 还12,000 万元银行贷款项目通过向 100%控股子公司温州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温州公司 )增资的方式加以实施,温州公司将开设专户对增资款 进行专项存储,并与公司、温州农行及中金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 .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6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0).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情况 为规范公司及温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于
2015 年6月25 日会同 温州公司、中金公司及温州农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账户名称:温州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9299901040023334 金额:12,000.00 万元 用途:偿还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