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6-05 |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7】16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 司 )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新股.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股) 数量为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 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 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大信会计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 【 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8日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了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 称 《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内容详见本公司 ( 2017-004号)公告.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公司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此内 容详见本公司 ( 2017-010号)公告. 其中,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订了 《 三方监管协议》,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 2017-014号)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1 月24 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2017年11月24日专户存 储余额(元) 辰欣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济宁分行
56420188000006086 124,783,9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济南分行
11015023302005 40,957,736.7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济宁分行
378899991010003055258 164,085,000.00
三、 《 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的 《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 甲方: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 说明: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 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甲方,如果由上市公司子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则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甲方)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