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6-06-10

2、财务状况说明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04,000.43 万元,较年初的 200,518.24 万元增长 1.74%,主要原因系本年实现利润增加;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41,493.29 万元,较年初的 42,318.15 万元下降 1.95%,主要原因系本年支付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年结算的部分工程款;

其次,本年采购原 料、设备进项税增加;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净资产 162,507.15 万元,较年初的 158,200.09 万元增长 2.72%,主要原因系本年实现利润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

2014 年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 期增长幅度为 0%-30%.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

2014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业 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 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02 月11 日B20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email protected] (0755)83501750 2015年2月11 日 星期三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1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2013 年启动公司债及定向增发再融资 工作,目前,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根据相关审核要求,公司现将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如 下:

2012 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本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下发《 关于 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 ( 京证公司发[2012]173 号,以下简称 监 管意见 ) ,主要内容及申请人整改情况如下: ( 一) 未如期履行资产重组承诺,并且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1、关注事项

2007 年,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首开集团定向发行股票,当时明确承诺 首开集团持有的北京 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 55%股权, 应于

2009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 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首开集团未履行承诺. 截至《 监管意见》 出具日, 首开集团持有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的 55%股权已经于

2010 年分两次在北京产权交易 所完成了挂牌转让,而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处置事宜仍没有完成. 公司

2011 年年 报中披露 公司严格履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2007 年资产重组承诺中未置入资产有

11 家列入处置计划,其中深圳京泰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宝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天鸿海岛房地产公司、泰安泰山国际饭店、北京燕栖肪 宾馆

5 家公司预计是

2009 年底完成清算. 经了解,截至《 监管意见》 出具日该

5 家公司处于拟 转让或者未新增业务的状态,并未如期完成清算.

2、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 1) 股东承诺履行的整改落实情况 A、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情况 新奥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首开集团按照北京市国资委要求对新奥集团只 履行出资义务,不参与其经营决策,没有自行处置股权的权利,新奥集团的股权处置须由北京 市国资委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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