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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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 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 任何责任.

GreaterChina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 大中华科技 (集团) 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32 更换核数师 及 延迟公布财务资料 谨此提述一月公布、二月公布、三月公布及四月公布.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接获前核数师日期为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的辞任函件, 辞任本公司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核数师职务. 尽管本公司已提供其认为所需以进行审核之所有资料,惟本集团二零零三年之核数工作乃被多 次推迟而未能完成,故於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本公司要求前核数师辞任本公司之核数师.前 核数师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之致函中,表明拒绝辞任,乃因前核数师相信其无理由需要 辞任.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前核数师再次致函本公司,在其日期为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 日之函件中表示由於本集团二零零三年之核数工作多次延误,加上本集团之管理层在本集团应 如何进一步行事之事宜并未作出回应,故前核数师认为不适合再担任本公司之核数师,因而请 辞.前核数师在辞任前并未与本公司之管理层进行磋商.本公司董事并不同意管理层在本集团 将就有关本集团二零零三年财政年度之核数工作方面如何进一步行事之事宜并未作出回应. 本公司就本集团於二零零三年财政年度之核数工作遭多番延迟以及前核数师辞任所产生之问题, 对前核数师保留所有权利. 除下文 「更换核数师」 一段中所述事宜外,前核数师确认并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获本公司股 东或债权人垂注. 董事会已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九日委任浩华以填补因前核数师辞任而产生之空缺,直至本公司即 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C

2 C 本公司管理层经谘询浩华后预期,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财政年度之经审核财务业绩,将於自二 零零四年十月四日起计之一星期内可供刊发;

而本公司於二零零四年财政年度首季业绩、二零 零四年财政年度中期业绩及二零零四年财政年度第三季业绩以及本公司二零零四年财政年度经 审核财务业绩,将尽快公布. 直至前核数师提出辞任之日为止,并无展开有关本集团二零零四年财政年度末期业绩之核数工 作.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已由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暂停买卖.本公 司之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有关本集团之其他财务资料. 背景 大中华科技v集团w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 之董事会 ( 「董事会」 ) 谨此提述本公司就延迟刊发本集团若干财务报表而於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刊发的公布 ( 「一 月公布」 ) 、於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刊发的公布 ( 「二月公布」 )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刊发 的公布 ( 「三月公布」 ) 以及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刊发之公布 ( 「四月公布」 ) . 更换核数师 接获辞任函件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接获其前核数师 ( 「前核数师」 ) 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发出日期为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的辞任函件,辞任本公司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核 数师职务.前核数师於其日期为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之辞任函件中,表示由於本集团截至二 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v 「二零零三年财政年度」 w之核数工作多次延误,加上本集团 之管理层在本集团将如何进一步行事之事宜并未作出回应,故前核数师认为不适合再担任本公司 之核数师,因而请辞. 除下文所载前核数师辞任函件所述事宜外,前核数师确认并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获本公司股 东或债权人垂注: ?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一日,前核数师根浣刂炼懔闼哪耆率蝗账竦玫淖柿,就其对 本集团二零零三年财政年度之财务报表之审核工作向董事会提交一项核数师报告草稿 ( 「报 告草稿」 ) ,其中载有多项审核围限制及免责声明v 「审核围限制草稿」 w.审核围限制 草稿基本载列一月公布所披露导致延迟刊发二零零三年财政年度经审核末期业绩的理由 (即 缺乏前核数师所要求之所需资料及补充文件,以进行审核,而该等资料主要指v其中包括w 第三方之确认,以证实本集团在二零零一年财政年度及二零零二年财政年度进行之多项交易, 包括购买若干药方、买卖交易以及所支付的若干预付款项) . ?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本公司致函前核数师要求其辞任.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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