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6-06-13 |
1 -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 二00 五年十一月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
2 -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 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 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 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
3 - 特别提示
1、 大元股份目前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已于
2005 年6月16 日与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投资公司与大连实 德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之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 14,000 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实德投资;
该股权转让已经宁夏回族自治 区人民政府宁政函[2005]95 号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 [2005]1016 号文批准,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2、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需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协议转让的确认程序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关于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工作完成后方可实施.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前不能完成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终止.
3、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由大元股份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新股东实德投资提出;
由于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宁夏综投承诺如果大元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股东会议前股份过户尚未办理完毕,保证在相关股东会议上投赞成票或授权实德投 资代为行使投票权.
4、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后方能实施.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
4 -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改革方案要点 截至本改革说明书公布之日,宁夏综投持有本公司14,000万股股份,占大元股 份总股本的70%,为本公司目前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宁夏综投拟将其持有的全部 股份转让给实德投资,转让完成后,实德投资将成为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完成后, 实德投资拟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 通股股东安排总额为1,560万股的对价,即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付 2.6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实德投资所持有的非流通 股股份即获得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二、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事项 实德投资承诺将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