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6-18 |
6 页 以上三种情况由品保部发出《合格供应商取消通知单》通知相关单位,并按『不合格 管理作业程序』发出《物料禁用通知单》确认此供应商库存物料的处理方式后,由采 购部门将该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除名. 6.7.2 采购收到品保发出《合格供应商取消通知单》后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将不合格的 供应商从中除名,并通知到研发、 生管、仓库、制造、工程、品保各部门.但客户指 定唯一货源或一时无法找到合适之供应商者不在此限,对此类供应商由采购课提报名 录并注明原因,由生产事业处副总审批后与《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发行,并通知到 研发、生管、仓库、制造、工程、品保各部门. 6.7.3 品保负责跟进确认《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变更. 7. 相关表单 7.1 《合格供应商名录》 PUR-20-001-01 7.2 《供应商现场评鉴表》 PUR-20-001-02 7.3 《合格供应商取消通知单》 PUR-20-001-03 7.4 《新协力厂商评估表》 PUR-20-001-04 7.5 《供应商品质评监表》 PUR-20-001-05 7.6 《进料验收单》(东林进货单/托外进货单) QCS-20-001-01 7.7 《物料禁用通知单》 QAS-20-004-05 7.8 《品质异常通知单》 QAS-20-0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