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06-18 |
本公告仅供参照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得直接或间接於或向美国分发、刊发或传阅. 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出售证券之要约或购买证券之邀 请.本公告所述证券未曾且不会根拦1933年证券法 ( 「证券法」 )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 权区之任何证券法登记.除非获豁免登记,并已符合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之证券法,否 则本公告所述证券不得在美国境内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转售、转让或交付.本公司不 会在美国公开发售或出售本公告所述证券.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82) 200,000,000美元7.9%二零二一年到期优先票 每张票⑿屑:100% ( 「票 ,股份代码:5099) 由附属公司担保人 (定义见下文) 提供担保 独家全球协调人 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Bank of America Merrill Lynch 中银国际 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
2 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以批准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200,000,000美元7.9%优先票(「票 ) (由其若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 包括协合投资有限公司、CWP Enterprises Limited、CWP Holdings Limited、中国风电太仆寺旗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CWP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风电昌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国风电 (香港)有限公司、CENTURY CONCORD ENERGY INVESTMENT LIMITED、 CENTURY CONCORD HOLDINGS LIMITED、China Wind Power Holdings Limited及CWP Energy Holdings Ltd (统称 「附属公司担保人」 ) ) 按日期为二零一 八年一月十六日的发售备忘录就有关票赝腹鱿蜃ㄒ低蹲收 (定义见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发 行债项的方式上市及买卖,而票蚵舻呐荚て诮抖阋话四暌辉露娜 生效. 代表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刘顺兴 香港,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包括刘顺兴先生 (主席) 、刘建红女士 (副主席) 、余维洲先生 (行政总 裁) 、牛文辉先生、桂凯先生及尚笠博士 (以上亦为执行董事) ,吴韶华先生 (为非 执行董事) 以及黄友嘉博士,BBS, JP、叶发旋先生、方之熙博士及黄简女士 (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