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6-06-30 |
1995 年5月30 日出具 《关于同 意组建 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的批复》 (湖织管 [1995]32 号) ,同意组建 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后注册时名称定为湖州市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镇资产公司 成立时工商登记出资人为织里镇政府,织里镇人民政府于
1997 年10 月18 日出具《关于成立 湖州市织里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的决 定(织政【1997】30 号) ,经镇农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镇政府决定 成立湖州市织里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农民代表会议常设机 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职权.后镇资产公司的出资人变更为湖州市 织里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湖州市织里镇人民代表大会十四届一次会议于
2000 年1月18 日5/117 作出的决定: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湖政发(1999)132 号《关于市区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撤销太湖镇、轧村镇、漾西镇建制, 将其并入织里镇 的文件精神,将原织里镇、轧村镇、漾西镇、太湖 镇的
4 家资产经营公司 全部合并为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四 个乡镇管理、 经营的集体资产全部纳入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 管理 .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织里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织里镇管理、 经营的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 其设立是经过湖州市织里经济开放区管 委会批准的,且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镇资产公司的性 质为镇农民集体举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律师认为, 镇资产公司的性质为镇农民集体举办的集体所有制企 业. (2)股东投资于公司的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主办券商查询了公司全套工商登记资料、镇资产公司章程、集体 资产管委会出具的 《关于出资湖州织里东郊水质处理有限公司决策程 序的情况说明》 、 (2005)勤信浙分验字第
01024 号《验资报告》等. ①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镇资产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由织里镇农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集体资产管委会单独投资组建, 集体资产管委会为农民代表大会授 权管理经营镇集体资产的机构,享有审议批准公司的投资方案的权 利. 根据集体资产管委会于
2017 年2月20 日出具的 《关于出资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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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织里东郊水质处理有限公司决策程序的情况说明》 ,镇资产公司公司 于2005 年出资水质有限的行为经集体资产管委会集体讨论通过,符 合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决策程序.因时间久远,未能找到决议文件, 现湖州市织里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对该投资行为和投资程序再次 予以确认. ②外部审批程序 集体资产管委会对水质有限的出资经过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审验并出具 (2005) 勤信浙分验字第
01024 号 《验 资报告》 ,水质有限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主办券商认为, 股东镇资产公司投资于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投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律师认为,股东镇资产公司投资于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投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公司是否需要取得集体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相关依据 主办券商查阅了镇资产公司章程、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织里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成立 湖州市织里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 会 》 、湖州市人民政府湖政发(1999)132 号《关于市区部分乡镇行 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 根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企业 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根据织里镇人民政府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