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6-07-01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 设计;

计算机技术进出口;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电线 电缆,通讯器材;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 络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经营电信业务.

9、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金世旗和贵阳富禾分别持有发行人 101,250 股股 份,各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0.45%. 发行人股东金世旗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均为罗 玉平控制的企业;

罗玉平控制的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天国富证券的 控股股东,也是发行人股东贵阳富禾的有限合伙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贵阳富禾 80%的出资份额,能够对贵阳富禾施加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 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 3-1-2-4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无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 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内核情况简述

(一)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分为三个审核阶段,即初审、问核及内 核阶段.

1、初审阶段 (1)在内核申请受理后,项目质量控制部、内核部指派审核人员负责项目 的全面审核工作,对所有拟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 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以及项目存在的 实质问题和风险进行独立核查和判断.同时风险控制部指定审核人员对项目材 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反馈意见. (2)项目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间为

2019 年1月7日至

2019 年1月10 日和

2019 年2月27 日至

2019 年3月2日,两次现场工作 共持续

8 天.现场核查工作由项目质量控制部、内核部审核人员负责,并在完 成现场工作后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3)现场核查完成后,项目质量控制部按照项目组现场核查报告的回复情 况组织召开项目初审会,初审会有至少两名内核委员参会,内核部派出人员列 3-1-2-5 席.初审会就项目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 修改意见. (4)项目组对现场核查报告提及的问题及初审会提及的其他问题以书面形 式进行了回复,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和修改,同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给 审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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