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6-07-03 |
5 基本要求 T/CSA 050-2019
5 5.1 安全及电磁兼容性 本标准所适用的产品,其安全应符合GB 7000.
1、GB 7000.201或GB 7000.202的要求, 其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 17625.
1、GB/T 18595和GB/T 17743的要求. 5.2 桌面水平照度 按照8.1的方法测试,教室内课桌水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应在500lx-600lx,课桌水 平面参考高度为0.75m(下同). 5.3 桌面水平照度均匀度 按照8.1.2的方法测试,教室内课桌水平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5.4 桌面水平亮度 按照8.1.3的9点法测试,教室内9个点课桌面中心区域的维持平均亮度值应不小于 80cd/m2 ,测试高度为1.2m. 5.5 桌面水平亮度均匀度 按照8.1.3的9点法测试,教室内9个点的亮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5.6 黑板面照度及均匀度 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在500lx-1000lx之间,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 5.7 相关色温 按照8.1.2的方法测试,教室照明灯具的相关色温应为4500K -5200K,色容差小于5. 注:非文化课教室可根据其视觉作业特点,调整色温要求. 5.8 显色指数 按照8.1.2的方法测试,教室照明灯具的显色指数不低于80. 5.9 频闪 参照CSA/TR 007-2018中3.3相关内容. 5.10 眩光 采用直接照明的教室,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6,计算方法按GB/T 50034-2013附录 A计算. 采用非直接照明的教室不采用该指标. 5.11 初始光通量 LED灯具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额定值的90%. 5.12 LED 灯具效能 黑板灯效能不应低于70lm/W,教室灯效能不应低于80lm/W,且不应低于标称值. T/CSA 050-2019
6 5.13 输入功率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灯具的实测输入功率与额定输入功率偏差不应超过 10%. 5.14 功率因数 灯具的标称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70,若灯具宣称高功率因数,则应不小于0.90;
实测功 率因数不应比标称功率因数低0.05. 5.15 功率密度 功率密度参照GB 50034-2013中6.3.7的要求. 5.16 维护系数 维护系数参照GB 50034-2013中4.1.6的要求.
6 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VICO 指数)要求 VICO指数共分为5级,级数越高说明人眼的视觉疲劳程度越大, 即所测试的产品对人眼 视觉健康舒适度影响程度越大,产品合格性评判如表1所示. 按照8.3的方法测量教室照明灯具的VICO指数,测量值应小于3.基于VICO指数的产品 健康分级如表2所示. 表1 产品合格性评判表 等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测试值 0≤VICOCVI 光损伤风险 无风险 低风险 中度风险 高风险 生理影响 对人眼无影响 轻微影响,可恢复 可耐受影响, 可部分恢复 明显损伤 合格评判 合格 不合格
8 测试方法 8.1 基本要求的测试 8.1.1 测试环境 测试教室用LED照明系统时,教室内各个表面的反射比应符合GB 7793-2010中表2的规 定, 桌面的反射比需符合GB 7793-2010中表2的规定. 并应通过遮光的方式排除自然光影响. 8.1.2 桌面水平照度、桌面水平照度均匀度、色温、显色指数的测试 桌面水平照度、桌面水平照度均匀度应按照GB/T 5700中6.1的规定进行测试. 色温、显色指数应按照GB/T 5700中6.4的规定进行测试. 8.1.3 桌面水平亮度及均匀度的测试 将去除讲台以外的教室空间水平分为9等份,在每个区域的中心点放置课桌,课桌参考 高度为0.75m,如图2所示.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