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07-07 |
1 /
3 证券代码:870092 证券简称:派沃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 于2017 年9月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6月30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596,725.92 元.从公司发展及 股东利益考虑,拟以权益登记日总股本 12,729,600 为基数,以未 分配利润向权益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3.93 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 5,002,732.80 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 593,993.12 元. 本次分红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 分派的结果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公告编号:2017-028
2 /
3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等相关规 定执行.公司须在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 发事项.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9月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 为0票.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7 年9月27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 为0票.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28
3 /
3
(二)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9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