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6-07-09 |
364 天,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公布的 理财产品
364 天的持有期年化收益率为 4.35%,投资者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为:1,000,000*4.35% /365 天*364 天=43380.82 元. 特别提示: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4、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 本理财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在资产组合无法正常处置的情况下,须根据资产实际出让或 处分情况来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
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全 部损失. 风险示例:若由于市场剧烈波动或者发生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到期未能正常处置资产组合,则到 期时实际出让或处分的处置收益有可能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甚至投资者将损失部 分或全部本金.
5、理财资金支付 (1)本理财产品宣告成立之日起,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将对理财资金按照协议书约定进行管理和 运作,理财资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2) 本金支付: 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至持有期限或实际终止日 (含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并在赎回到期日或实际终止日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划付 至客户认(申)购账户,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 (3)收益支付:投资者持有本理财产品至持有期限或实际终止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向投资者 支付投资收益,并在赎回到期日或实际终止日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客户认(申)购账户,逢 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 (4)因客户指定的交易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挂失、冻结、销户等状态)致使到期理财本金及 理财收益无法入账,或者引起其他一切风险与损失的,均由客户承担.
6、特别说明 (1)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可于开放日进行申购,理财产品在赎回/到期或实际终止日时一次兑付. (2)提前/延期终止权利.在理财产品到期前,投资者无提前/延期终止权,如遇国家金融政策 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并影响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以及其他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
6 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