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6-07-09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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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检查巡查常态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 况及消防设施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并确定防火巡查、检 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一、确定防火巡查、检查主责部门和检查人员 单位实行消防安全自查全员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 单位的普通员工, 防火巡查人员, 消防控制室 (或值班室) 、 消防水泵房、 配电室值班人员, 专兼职消防人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都应当认真履 行防火检查、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要求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巡查、检查部位的消 防安全状况及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填写相关的巡查、检 查记录并签名确认,交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一)岗位消防安全自查 1.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 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当按照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中 具备检 查发现和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的能力 的要求,及时检查发现本岗位的火 灾隐患并当场整改;

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报告班组长、防火巡查人 员或专兼职消防人员等专业人员到场进行整改. 3.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159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5)有无遗留火种.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 、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重点部位值班人 员在值班期间内,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要求,重点检查发现以下火灾隐患: (1)消防控制柜、配电控制柜、消防水泵操作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 的;

(2)室内配Z的灭火器材、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及通讯设施等不完好 有效的. 5.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 、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重点部位的值班 人员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 的要报告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或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如实记录在案.

(二)日常防火安全巡查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属于营业 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

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 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 巡查.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应当结合单位实际合理确定. 巡查中,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疏散通道被分隔、占用或安全门被封堵的;

2.按照规范要求配Z的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消防水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 合器等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和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完好有效的;

3.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缺失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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