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6-07-09 |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资料汇编
160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 使用;
5.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 睡岗、醉岗的;
6.存在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反规定使用明火或吸烟等现象的;
7.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不能保证畅通的;
8.室外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9.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 气焊等明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用火管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 监护措施的. 10.营业期间进行装饰装修、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 修作业的.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Z火灾危险,无法当 场处Z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 火巡查应当建立巡查记录簿,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表,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或个人改正.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 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定期防火安全检查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 门的负责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防火安全 检查. 1.单位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2)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Z及完好情况;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
161 (5)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 标准要求;
(6) 消防 (控制室) 值班情况、 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8)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Z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 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10)有无违章设Z员工集体宿舍;
(11)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 员职责. (1)每天检查一次防火巡查人员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消防控制室、 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值班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巡查、值班人员是否 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或报告并登记备案;
(2)每天生产、营业结束前组织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抽查,重 点检查这些部位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2.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总责.主消 防安全重点单位可根据公安部
61 号令的要求,设Z消防安全管理人,具 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有: (1)每周听取防火巡查情况汇报,并在单位每周例会上通报普通员 工、值班人员、防火巡查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履行职责情况,通报火 灾隐患查改情况.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防火检查应当建立 《防火检查记录》 , 每次防火检查, 都要填写 《防 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资料汇编
162 火检查记录表》 . 4.检查巡查人员发现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责令隐患单位 或个人立即当场整改并填写《责令当场改正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