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6-07-12 |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建安 B 类证) . 3.2.4 根据 《关于外省二级 (含二级临时) 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 (东建市 〔2011〕
29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 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 (或临时注册建造师) , 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 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 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 ,专业类别 为: / ;
【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6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 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 的要求.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应企业档案 企业资质栏 的 资质名称 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企业建档应当按照 《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东公资交 〔2016〕
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 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 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 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 或 限制投标 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 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 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 投标 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 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 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 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 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