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6-07-12 |
5 - 第十一条 学术交流类支出主要包括学科举办或承办国际、 全国性学术会议、学科骨干参加的国际性或全国性的学术会议、 学科开展高水平学术研讨活动、学科邀请国(境)外著名专家学 者来校讲学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相关学科 (学院) 要提交办会、 讲学的有关业务部门的审批手续, 报备研究生处并同时提供相应 的预算与详细收支说明.
(一)国际性学术会议特指国际学会组织发起并主办、国际 学会组织与国家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本学科国际学会及其下 属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正常届次学术会议 (包括学术年会) 等;
全国性学术会议特指国家级学会、经国家备案的协会、研究会及 其下属的专业委员会主办,或与国家相关部(委)或高校共同发 起并主办的学术会议.
(二)学术骨干参加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一般应有 大会邀请作学术报告或会议论文交流发言的正式函件, 原则上要 求撰写学术论文并能在大会上进行交流.
(三)学科邀请国(境)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要求所 邀请的专家学者应有较高的学术声誉, 讲学内容一般应为当前国 际学术前沿领域热点问题. 第十二条 学科平台类支出主要包括共享设备、图书、电子 文献购置及实验室环境条件改造.学院的平台建设,要重点购置 受众面广的硬件与图书,仪器设备购置原则上应在
5 万元以上. -
6 - 学科平台拟采购仪器设备、图书、电子文献等由 部省合建 学 科群牵头学院根据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并按照 学校招标要求进行采购.
第五章 报销审批流程 第十三条 经费报销与财务审批按照《石河子大学会议费管 理办法》(石大校发〔2017〕28 号)、《石河子大学差旅费管 理办法》(石大校发〔2017〕29 号)、《石河子大学财务审批 制度》(石大校发〔2017〕199 号)、《石河子大学因公临时出 国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石大校发〔2017〕183 号)等有关 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由学院和学校依据学科制定的 中央财政支持地 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年度项目预算文本 建设内容进行审批:
(一)学院层面:票据按一项一事一人分类整理,经办人→ 学科负责人→学院院长,人文社科类涉及政审时,要有学院党委 书记会签,学院院长为专项经费使用主要责任人.
(二)学校层面: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主管领 导→主管校领导.学校研究生处、计财处为业务指导与监督部门.
第六章 学科绩效考评 第十五条 根据《石河子大学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 度》(石大校发〔2018〕185 号)有关资金绩效考核要求,依据 -
7 - 学科建设任务书与学科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对学科进行年度考 核;
建设期满后,对标学科建设目标进行全面总结. 第十六条 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或下一建设期经费 分配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和计财处 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