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6-07-13
广东省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SKST15-125 招标文件采购人: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SKST15-125

1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目录投标邀请.

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16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23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3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SKST15-125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2 投标邀请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以下 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以下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SKST15-125

2、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人民政府

5、项目内容、项目预算及服务时间: 序号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01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道路清扫保 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发包期共

3 年(含试承包期

3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实施之日 算起. 本项目每年的预算总金额(含税金)$4885821.51 元 .详见本 项目第二部分 项目概况及 用户需求 . 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采购人需求 .

6、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

第二章采 购人需求) .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机构.投标人为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清洁服务内容. 3. 具有有效的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 ;

4. 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保障能力,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包 括企业、企业法人) (告知函开具的有效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6.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SKST15-125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3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 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 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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