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07-13 |
2019 年第一期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II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相关责任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 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 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所
2019 年第一期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III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意《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债权代理协议》中的安排. 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自行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9 年第一期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9 普陀国资债
01 ) . 发行总额:人民币
7 亿元.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8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 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 发行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 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期债券的最终 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由发行人与簿
2019 年第一期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IV 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 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机构投资 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 记托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托管.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债券存续 期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