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7-14 |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XIAMEN INTERNATIONAL PORT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78) 持续关连交易码头相关劳动服务及港口使用权出让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厦门嵩屿与本公司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厦门外理订立劳动服务协议;
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本公司 则与厦门国际货柜码头订立港口使用权协议. 厦门嵩屿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兼关连人士厦门港务控股的联系人 (定义见上市规则) ,因此,根鲜泄嬖,厦门嵩屿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根鲜泄嬖虻14A.06条,厦门国际货柜码头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根鲜泄嬖,码头相关劳动服务及港口使用权出让将构 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於所有适用有关比率均低於2.5%,码头相关劳动服务及港口使用权出让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及公告 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本公司亦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年度审阅规定. 董事 (包括所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已批准码头相关劳动服务及港口使用权出让. A07341 4th Proof 03/05/2007 20:00 M16 ET NS E>
C A) 码头相关劳动服务 码头闸口劳动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 协议日期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订约方 (a) 厦门嵩屿;
及(b) 厦门外理,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服务 厦门外理将於嵩屿集装箱码头的码头闸口及沿岸 船泊,向厦门嵩屿提供码头相关劳动服务.有关 服务包括但不限於检查集装箱的状况、核对集装 箱编号与相关的记录及文件,以及於嵩屿集装箱 码头的码头闸口协调交通. 协议条款 该协议的有效年期为签立该协议日期起计一年.在 遵守上市规则的规限下,该协议将於其年期届满后 重续一年,惟订约方於该协议年期届满前一个月, 以书面确认该协议於其年期届满后终止则除外. 重续该协议后,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 费用 该协议规定,厦门外理向厦门嵩屿提供相关服务 的费用,将按照该协议所载的定价算式计算.费 用将以於有关时间内厦门嵩屿的集装箱吞吐量及 嵩屿集装箱码头的码头闸口集装箱进出的实际数 目为计算基准. 支付费用 所产生的费用将以下列方式按月支付: (a) 於每月的第15天,厦门嵩屿须给予厦门外理 有关厦门外理於前一个月向厦门嵩屿提供相 关服务的费用详情.倘厦门外理不同意任何 金额,则厦门外理须於该月份的第20天前向 厦门嵩屿提供有关文件以作阐明. (b) 於订约方同意厦门嵩屿须予支付的费用后,厦门嵩屿须於收讫厦门外理发出的有 关发票后十天内支付费用. 理货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 协议日期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订约方 (a) 厦门嵩屿;
及(b) 厦门外理,本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服务 厦门外理将於嵩屿集装箱码头向厦门嵩屿提供理 货服务.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於检查集装箱的封 铅状况、监察将货物装入及卸出集装箱的包装过 程,以及作出适当记录. 协议条款 该协议的有效年期为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起计一 年.在遵守上市规则的规限下,该协议将於其年期 届满后重续一年,惟订约方不同意者则除外. 重续该协议后,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 费用 该协议规定,厦门外理向厦门嵩屿提供相关服务 的费用,将按照该协议所载的定价算式计算.费 用将以厦门嵩屿就检查集装箱封铅状况和监察将 货物装入及卸出集装箱的包装过程而向航商收取 的费用为计算基准. 支付费用 於每月的第五天前,厦门外理须给予厦门嵩屿有关 文件,以确认厦门外理於前一个月提供的服务 围.於厦门嵩屿确认金额后,厦门外理须向厦门嵩 屿发出发票,而厦门嵩屿须於同月内支付费用. 验关台运作协议的主要条款 协议日期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箱封铅状况、经海关人员完成检查后替集装箱进行封铅工序及监察将货 物装入及卸出集装箱的包装过程而向航商收取的费用来厘定上述上限. 董事 (包括所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上述上限诚属公平合理. 港口使用权协议 经参考估计使用量及业务量后,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货柜码头预期所产 生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人民币14,700,000元 (相等於约14,700,000港元) . 董事 (包括所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上述上限诚属公平合理. 订立劳动服务协议及港口使用权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劳动服务协议 厦门嵩屿主要从事装卸国内及国际贸易集装箱、中转、仓储、分发、 建造、经营及管理集装箱码头. 厦门外理主要从事国际及国内货物及集装箱理货服务. 董事认为提供码头相关港口服务与本集团的业务策略一致,且由於与 厦门嵩屿订立劳动服务协议将增加本集团的收益,因此本集团可从中 受惠. 港口使用权协议 本公司主要在厦门从事 (其中包括) (1)国际及国内贸易集装箱装卸及储 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