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6-07-14 |
相关基金吸 收损失效用有限, 公司面临一定代偿风险, 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集中偿付压力.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与泉州市城建国有资 产投资有限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 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 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 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
四、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等.
五、本信用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 公司提供,联合资信不保证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六、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信用等级自 本期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之日起至到期兑付日有效;
根据跟踪评级的结论,在 有效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3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一、主体概况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 )系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泉州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组建泉州市城建国 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泉政办[2000]24 号)于2000 年9月批准成立.成立日,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669.92 万元, 全部由泉州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以下 简称 泉州市国资委 ) .2010 年12 月3日,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泉国资产权 [2010]319 号)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119380 万元.后经增资,截至
2015 底,公司 注册资本为
60 亿元,全部由泉州市国资委出 资,泉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经营范围:管理运营市建委系统所属 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国有资产、以及政府对 城市建设投资的资金;
房地产开发经营.(以 上项目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 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内设五部二室, 即: 总工室、 办公室、 计划财务部、工程部、资产经营部、审计监察 部、征迁部.截至
2015 底,公司纳入合并范 围的子公司共计
18 家. 截至
2015 年底, 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352.00 亿元,所有者权益 174.22 亿元(其中少数股东 权益 0.38 亿元)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0 亿元,利润总额 4.05 亿元. 公司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 金庄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一宇.
二、本期债券及募投项目概况 1. 本期债券概况
2016 年公司划计发行
7 亿元小微企业增 信集合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本期债 券为
3 年期,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无担保. 2. 本期债券投向 公司将债券募集资金委托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 ) 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于位于泉州市政府管辖 区域或经泉州市政府同意的其他区域的小微 企业. 3. 募集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① 确定小微企业名单.小微企业名单由 泉州市政府、 公司、 华夏银行等相关各方推荐, 交由公司最终确认. ② 募集资金的归集和投放与监管.募集 资金归集至公司在华夏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通过华夏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 给小微企业.华夏银行负责监管债券募集资金 按发行文件与合同约定使用. ③ 债券存续期内资金的监控与回收.华 夏银行负责监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协助公 司督促小微企业在委托贷款到期时还本付息, 并在债券到期时协助公司归集偿债资金,办理 本息偿付. 4. 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自小微企业归 还或清收的贷款本息(含罚息) .同时,为保 证投资者利益,公司与泉州市政府、华夏银行 签订了《三方协议》 ,设置了包括风险储备基 金和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在内的多层风险缓释 措施. ① 风险储备基金和政府风险缓释基金: 风险储备基金是募集资金在投放过程中带来 的资金收入,即由委贷利率与本期债券发行利 率形成的利差收入,全部存于华夏银行设立的 专门账户,并统一管理.政府风险缓释基金是 泉州市政府拨付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 5%的 财政资金,存放在华夏银行开立的风险缓释基 金账户,作为本期债券的风险缓释基金.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