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6-07-15 |
1 或INFCIRC/254/Rev.9/Part 2? 核货物和技术清单(INFCIRC/254/Rev.12/Part 1)见此处, 两用货物和技术清单 (INFCIRC/254/Rev.9/Part 2)见此处.鼓励各国对照这两份清单检查所涉物项,并 提供准确的管制清单条目.各国应提供相关信息/文件支持其所作分类. 5/6 17. 提案可以包含既被列入 S/2015/546 也被列入 INFCIRC/254/Rev.12/Part
1 或INFCIRC/254/Rev.9/Part
2 的物项吗? 提案可以列入既属 S/2015/546 也属两《通报》之一规管的物项.此种提案应 作为安全理事会第 2231(2015)号决议附件 B 第2段所述活动交付审查. 安全理事 会将根据联合委员会的建议就这些提案作出决定. 18. 必须提供物项的哪些技术信息? 鼓励各国提供 INFCIRC/254/Rev.12/Part.1 和INFCIRC/254/Rev.9/Part.2 所列 相关条目(如适用).各国应提供相关信息/文件支持其所作分类,包括提供有关技 术参数. 也可提供其他技术资料,如数据表、产品目录、
图表或图片. 19. 提案须列出那些实体? 提案必须列出出口实体、进口实体以及最终用户(如非进口实体).出口实体 是与伊朗对应方签订合同的公司或个人.进口实体是伊朗境内进口物项或者受益 于相关援助或服务的实体.在许多情况下,进口实体即物项的最终用户或援助/ 服务的受益者.对于参加转让的其他实体(如代理人、经纪人、第一收货人或承 运人)则应另页说明它们各自在交易中的作用. 20. 拟议最终用途和最终使用地点声明应包含哪些信息? 拟议最终用途声明应说明最终用途是用于经《全面行动计划》批准的伊朗核 计划,还是用于民用非核用途.如最终用途是用于核目的,提案还将向国际原子 能机构(原子能机构)通报.声明还应说明物项的使用目的.最终使用地点即物项实 际使用或消耗地. 相关说明应列出地址, 这一地址可与最终用户的总部地址不同. 21. 两《通报》所列准则有什么规定? 对于 INFCIRC/254/Rev.12/Part
1 所列核货物的转让,主要有《核转让准则》 第9段(关于再转让的管制)所列规定. 对于 INFCIRC/254/Rev.9/Part.2 所列两用货物的转让, 主要有 《与核有关的两用 设备、材料、软件及相关技术转让准则》第7段(关于再转让的同意权)所列规定. 可在最终用途证书中列入相关信息,以遵守上述规定. 22. 最终用途证书应提供哪些信息? 提案国应确认本国已按照安理会第 2231(2015)号决议附件 B 第2段的规定, 获得核实最终用途和最终使用地点的权利,并能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 提案国可提供进一步的资料说明为核实最终用途而打算采取的措施. 6/6 23. 须提供何种最终用途证书? 若货物和服务用于《全面行动计划》所列伊朗核计划,则最终用途证书需由 伊朗原子能组织签署. 若用于非核民用最终用途, 则最终用途证书需由伊朗工业、 矿业和贸易部签署.1 最终用途证书应证明所述最终用途. 最终用途证书须由伊朗主管当局签发(见上文). 采购渠道所用最终用途证书范本见此处,解释性说明见此处. 24. 若所涉货物预定在伊朗仅停留一段时间便离开伊朗, 则对依照第 2231(2015) 号决议附件 B 第2段进行的活动应遵循什么样的提案程序? 若所涉货物预定在伊朗仅停留一段时间便离开伊朗,则对依照第 2231(2015) 号决议附件 B 第2段进行的活动应遵循采购渠道内的既定程序, 包括出具一份由 指定伊朗国家当局签署的最终用途证书.采购问题工作组的参加方将努力加快并 便利就用于在展览中演示或展示的临时出口物项提案提出建议的程序.可能会联 系提案国,要求提供信息说明向伊朗出口的物项的临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