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07-16 |
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 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
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 业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
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到
201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1346.11 亿,营业收入
54 亿元,净利润 20.73 亿,所有者权益 505.39 亿.截止
2019 年3月31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1394.3 亿,营业 收入 10.38 亿元,净利润 1.3 亿,所有者权益 530.37 亿. 关联关系说明:福建投资集团持我公司 14.58%的股份,为我公司 第二大股东. 股权结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福建投 资集团 100%股权. 其他说明:福建投资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乙方: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名称:拟定为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工商核定为准);
公司拟注册地:霞浦县.
2、项目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 咨询;
机电设备维修;
其它未列明的专用设备维修;
旅游资源开发;
旅游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出资人及比例:项目公司由福建投资集团与我公司按照 80%、 20%股权比例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 我公司按股比出资
1000 万元,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步到位.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资协议主体 甲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各方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制订并签署公司章程、缴 付出资,共同设立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 登记为准).
3、公司的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 询;
机电设备维修;
其它未列明的专用设备维修;
旅游资源开发;
旅 游管理服务.
4、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各方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分别为: 股东名称 出资比 例 出资方 式 认缴出资 额 出资时间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80% 货币
4000 万元 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工程需要决定 到位时间及数额. 全部注册资本金 于2021 年12 月31 日前缴清.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 货币
1000 万元 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工程需要决定 到位时间及数额. 全部注册资本金 于2021 年12 月31 日前缴清.
5、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乙方在霞浦海上风 电A、C 区发生的前期工作费用进行审计认定,前期费用包含测风塔 建设及相关费用、项目预可研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前期开发 与技术咨询费、差旅费、住宿费、接待费、管理费、已支付资金利息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计算的截止日为支付前期工作 费用的前一日)及其他等相关费用.在未审计认定前,经乙方同意, 先行将 A、C 区项目核准所需的前置文件及报告转交给项目公司用于 项目核准,未完成的前期合同由乙方继续履行.经审计机构认定后的 乙方所发生的 A、C 区全部前期工作费用由本项目公司承担,在本项 目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将霞浦海上风电 A、C 区 的前期成果移交给本项目公司,未完成的前期合同,经双方确认后将 由本项目公司承接履行.若今后霞浦海上风电其他区域项目需要使用 A、C 区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其他区域的项目公司按装机容量比例应支 付相应的前期费用给本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