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6-07-20
FCR(2013-14)14 财务委员会讨论文件2013 年6月7日总目62- 房屋署分目700 一般非经常开支新项目「代公屋租户缴租的特别安排」总目170- 社会福利署分目700 一般非经常开支新项目「向领取社会保障人士发放额外款项」总目147- 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库 务科)分目700 一般非经常开支项目881 向合资格的住宅用户户口提供电费补贴请各委员批准-(a) 在总目62「 房屋署」分目700「 一般非经常开支」项下,一笔为数21 亿5,000 万元的非经常开支新承担额,用以为居於香港房屋委员会和香港房屋协会公共租住房屋单位的租户/暂准租用证持证人代缴2个月租金;

(b) 在总目170「 社会福利署」分目700「 一般非经常开支」项下,一笔为数27 亿2,800 万元的非经常开支新承担额,用以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 称「 综援」)受助人发放额外津贴,金额相当於1个月的综援标准金额,以及向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和伤残津贴受惠人发放额外津贴,金额相当於1个月的有关津贴;

以及FCR(2013-14)14 第2页(c) 把总目147「 政府总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库 务科)」 分目700「 一般非经常开支」项目881 的承担额提高45 亿元,即由178 亿元增至223 亿元, 用以向合资格的住宅用户提供电费补贴.

问题我们需要落实《 2013-14 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 公布的一系列的一次性纾缓和刺激经济措施.建议2. 我们建议-(a) 向香港房屋委员会(下 称「 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下 称「 房协」)提供所需拨款,以便其租户/暂准租用证持证人1无须缴付2个月的全部或部分租金/暂准证费;

(b) 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 称「 综援」)受助人发放额外津贴,金额相当於1个月的综援标准金额,以及向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发放额外津贴,金额相当於1个月的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

以及(c) 向每个电力住宅用户户口2提供最多1,800 元的额外电费补贴.额外补贴连同现有的补贴可用以支付合资格住户帐单所示电费,直至2016 年6月30 日或户口结束为止,两者以较早者为准.1暂准租用证持证人主要是居於房委会中转房屋的住户.房委会中转房屋属於临时居所,编配给因天灾、政府清拆行动或执法行动而丧失居所,但未即时符合资格获编配公共租住房屋(下 称「公屋」)的 人士.根肝す葑试吹暮侠矸峙湔摺,缴交市值租金的住户亦被视为房委会的暂准租用证持证人.2「电力住宅用户户口」泛指住宅用电或家庭供电所适用的户口.在厘定适用的电费时,电力公司会考虑有关单位的占用性质.电力公司会根榷,处理开立和取消户口,以及其他与户口有关的事宜.FCR(2013-14)14 第3页理由3. 鉴於外围经济前景未明及通胀上行风险,财政司司长在《 2013-14 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一系列的一次性纾缓和刺激经济措施,当中包括帮助领取社会保障人士,以及为减轻市民在公屋租金和电费方面负担而实行的措施.为房委会和房协租户/暂准租用证持证人代缴2个月租金4. 我们建议为须缴付一般租金的房委会租户暂准租用证持证人、房协甲类屋的租户和房协乙类屋「年长者居住单位」的租户,缴付2个月租金的全数.为确保合理分配公共房屋资源,对於须缴付额外租金的房委会租户暂准租用证持证人3,我们建议为他们代缴2个月的净租金.同样地,我们建议为房协乙类屋4的非「年长者居住单位」的租户代缴三分之二的净租金,为期2个月.5. 我们建议直接拨款予房委会和房协.考虑到房委会和房协需时进行预备工作,包括调校电脑系统、核实租户记录和调整银行自动转帐的安排等,我们预期,如委员批准有关建议,房委会租户/暂准租用证持证人和房协租户,将无须缴付2013 年8月和9月份的全部或部分租金/暂准证费.6. 一如以往,由政府代缴公屋租金这项建议,不会为无须自行承担公屋租金开支的综援受助人带来实际的金钱利益.不过,他们和所有综援受助人一样会获发放额外津贴(请 参阅下文第7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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