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07-23 |
5 4.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公 司启动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执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具体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5.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 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具体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6.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参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7.为避免同业竞争,北京国资公司、首信股份出具《承诺函》 , 具体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潘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于
2018 年4月委 派李华筠先生接替潘锋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朱明强先生、李华筠先生,持续督导期限 至2019 年12 月31 日.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无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明强 李华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3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