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6-07-24 |
2015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嘉兴新海工贸有限公司为流动资金需要,与公司发生 了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元) 嘉兴市新海工贸有限公司 资金拆入 6,000,000.00 嘉兴市新海工贸有限公司 资金借出 7,172,179.91 累计金额 - 13,172,179.91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董事林志松持有嘉兴新海工贸有限公司 30%的股权.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 年4月27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补充确认
2015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林志松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6-010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林志松,男,197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学历.1987 年7月至
1995 年8月任职于嘉兴市新皇工业供销公司;
1996 年2月至
1999 年1月年 任职于杭州彭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999 年3月至
2001 年4月,任 职于上海博奇工业有限公司;
2002 年5月至今任嘉兴市新海工贸有 限公司总经理.自2015 年9月起,任股份公司董事,任期
3 年,持 公司 9%的股份.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林志松持有嘉兴新海工贸有限公司 30%的股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嘉兴新海工贸有限公司为流动资金需要,与公司发生 了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元) 是否履行必要决 策程序 嘉兴市新海工贸 有限公司 资金拆入 6,000,000.00 是 嘉兴市新海工贸 有限公司 资金借出 7,172,179.91 是 累计金额 - 13,172,179.91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2015 年,嘉兴市新海工贸有限公司为流动资金需要,向公司拆 入资金,累计 7,172,179.91 元,该笔资金的拆借日期为
2015 年5月公告编号:2016-010
26 日至
2015 年7月16 日,该笔资金拆借在报告期内已归还.上述 借款已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应付资金占用费 8,562.33 元.
2015 年,公司由于流动资金需求向嘉兴市新海工贸有限公司拆入资金, 累计6,000,000.00元,该笔资金的拆借日期为2015年5月5日至2015 年10 月23 日,该笔资金拆借在报告期内已归还.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公司之间为补充流动资金不足而产生的 资金拆借,解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 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的真实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发生的, 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允,对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