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7-24 |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兴银行 ) ? 投资金额:合计 71,995 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5 年9月25 日,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 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安集团 )与浙江金 达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达公司 )、浙江永和胶粘制品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永和公司 ) 、 桐乡市汇才红木家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汇 才公司 ) 和桐乡市兴宏绢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兴宏公司 )签订了 《股 权转让合同》,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吉安集团合计投资 71,995 万元,以3.85 元/股的价格受让金达公司、永和公司、汇才公司和兴宏公司分别持有嘉兴银行 7,500 万股、7,500 万股、1,950 万股和 1,750 万股股权(分别占嘉兴银行总股 本的 7.39%、7.39%、1.92%和1.72%).其中,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为 35,612.50 万元, 受让金达公司和兴宏公司分别持有的嘉兴银行 7,500 万股和 1,750 万股的 股权(分别占嘉兴银行总股本的 7.39%和1.72%),合计持有嘉兴银行 9.11%的 股权,吉安集团合计投资 36,382.50 万元,受让永和公司和汇才公司分别持有的 嘉兴银行 7,500 万股和 1,950 万股的股权(分别占嘉兴银行总股本的 7.39%和1.92%),合计持有嘉兴银行 9.31%的股权.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股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拟受让嘉兴银行股份事项履 行了法定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吉安集团将合计持有嘉兴银行 18.42%的股权,为嘉兴银行单一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权 转让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金达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维明 注册资本:5,23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4月7日住所:浙江省海盐县横港集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丝绸、服装的制造、加工;
炼染.出口本企业自 产的印花、染色绸和面料、印花方巾、长巾、领带、各类服装;
进口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纺织品、化纤服装面料、 印染砂洗制品加工;
纺织品、纺织原料(不含棉花、茧丝)、纺织机配件、染料、 日用百货的销售.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金达公司的总资产 37,614.10 万元,净资产 12,509.20 万元;
2014 年度净利润 85.90 万元(未经审计).截至
2015 年8月31 日,金达公司的总资产 40,077.10 万元,净资产 15,562.80 万元;
2015 年1-8 月净利润 3,053.60 万元.
2、公司名称:浙江永和胶粘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家炼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12 月8日住所:浙江省桐乡市高桥镇工业园区高架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