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分. 2.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 或 环保产品清单 有效期内中 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 每一项加 0.2 分;
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 节能产品清单 和 环保产品清单 两 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此项加分是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加分,最高不 得超过
2 分.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