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6-07-29 |
一、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 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省有关规定,从严掌握因 公出国(境)任务安排.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 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要进一步加强公 务出访计划管理,严格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和出国任
2 务审批, 大力压缩因公出国 (境) 人数. 要将因公出国 (境) 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凡无出国(境)经费预算的一律 不予审批.今年各县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 在近
3 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 20%.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级党政机关要进 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坚持控制公务用车的配置标 准和编制数量.严格车辆采购制度,对原超编车辆要逐年 消化.公务用车要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 推行单车油耗定额.严禁对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严禁 公车私用,努力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今年全市各级党 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
3 年平均数基础上 降低 15%.
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差旅费规定.各级党政机关 要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接 待范围和标准,严禁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 陪餐次数和陪餐人数.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请客送礼. 严格执行差旅费有关规定,减少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的 外地开会、培训、考察等活动.实行公务出差定点饭店管 理制度,严禁住宿费超标.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 用支出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 10%.
四、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达标活动.各级各部门举办重 大庆典活动, 必须报市委、 市政府审批. 中省市明令禁止、
3 取消的达标活动,一律不得举办.未经审批的各类庆典、 检查、评比、节庆、达标和表彰等活动,财政部门一律不 予安排经费.经批准的各类活动,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严 格控制规模和经费开支,不得乱发礼品和纪念品.
五、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 从2009 年起到
2010 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 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要严格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 批,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已批准的在建项 目和维修改造项目,也要按照"节约、节能、实用、环保" 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经费预算组织实施,不得追加项目 建设投资.现有办公楼已经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准扩建、 新建、新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