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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的行李总数的百分比.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TR 自动条码阅读器(Automatic Tag Reader) BHS 行李处理系统(Baggage Handling System) BPM 行李处理报文(Baggage Process. Messages) BSM 行李源信息(Baggage Source Message) 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line Transportation Association) IP 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Internet Protocol) PLC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 SAC 分拣管理计算机(Sort Allocation Computer) SCADA 监控和数据采集(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4 一般要求 4.1 行李处理系统的组成与分类 4.1.1 行李处理系统由下列部分组成: ――行李称重、贴标签;
――行李的 X 光安全检查;
――行李的输送;
――行李标签的识别;
――行李的分拣;
――设备运行监控;
――计算机信息管理;
――应急运行功能(备份系统);
――维修平台. 4.1.2 行李处理系统按行李处理流程划分为: ――标准行李离港处理系统;
――标准行李进港处理系统;
――中转行李处理系统;
――早到行李处理系统;
――晚到行李处理系统;
――超标(OOG)行李离港处理系统;
――超标(OOG)行李进港处理系统. 4.2 行李规格 4.2.1 符合表
1 的规定且不需要特殊处理的行李, 属标准行李. 标准行李均可在系统主输送线上输送. 4.2.2 不符合标准行李规格,及有特殊规定的行李为超标行李,超标行李的最大规格见表 2. 4.2.3 不符合标准行李、超标行李规定的行李,或有特殊规定的行李不应作为行李处理,应将其交给 货运部门处理. MH/T 5106―2013
4 表1 标准行李规格 规格 长度 L 宽度 L 高度 L 重量 K 备注
1 000
400 600
50 人工分拣行李系统标准行李尺寸 最大
900 500
750 50 自动分拣行李系统标准行李尺寸 最小
250 100
200 2 行李的三边尺寸之和应不超过
158 cm. 表2 超标行李最大规格 长度 L 宽度 L 高度 L 重量 K ≤2
000 ≤1
000 ≤1
000 ≤70 4.2.4 在行李处理系统竣工检测验收时,试验行李应包含各种类型,箱包、软包、纸箱的比例应分别 为40%、50%、10%.试验行李中带轮箱包的比例应不少于箱包总数的 85%,其中四轮箱包占带轮箱包总 数的比例应不低于 40%. 4.2.5 试验行李中应包含最大、最小规格的行李,其所占比例应不少于 15%. 4.3 电源 工作电压:AC
380 V±38 V(三相五线制),AC
220 V±22 V;
工作频率:50 Hz±2.5 Hz. 4.4 环境条件 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98%;
环境温度:-10 ℃~50 ℃. 4.5 检测验收条件 4.5.1 在检测验收前,对行李处理系统的各单台设备、单独采购的主要部件、原生产厂生产的主要部 件,集成商应提交生产厂商的正式出厂检验证书或检验合格证. 4.5.2 为满足项目验收的要求,应对行李系统进行全方位的系统检测,在检测过程中,相关单位应提 供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必要配合条件. 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行李系统合同文件中相关技术部分及其附件、 深化设计文件和技术确认文 件、系统设备清单、技术规格说明、行李系统与其他系统接口方式说明、技术变更文件、系统及设备使 用维护手册、系统的安装图纸,电气原理和接线图、自行调试和检测的记录文件,隐蔽工程等阶段验收 报告等.同时为保障对系统软件的深入检测,相关单位宜提供包括SAC、PLC等为本项目所开发的软件源 代码,并配合检测进行BSM和IP调试. 4.5.3 检测验收前,集成商应向业主提出行李处理系统的正式验收申请. MH/T 510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