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08-02 |
合理安排其工作,督促并保证其按期派出;
及时将未派出人员名单及原 因函告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 )在留学人员派出前,应 开展彳 亍 前教肓,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 育纳入培训内容;
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益;
指导、 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三 )在留学人员派出后,应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对留学 人员所提交的研修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 (领 )馆做 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四 )在留学人员回国后,应进行考核,确保留学效益. 第三十三条 推选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派出在外管理和回国情况以及取得 的公派留学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 12月 底前将总结报告连同典型事例等 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研修报告提交和审核情 况进行抽查. 第三十四条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 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