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6-08-05 |
5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 江西洪都新府置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中资评报[2013]238号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西洪都新 府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6月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 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是以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江西洪都新府置 业有限公司股权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委托方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都新府置业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被评估单位的产权持有者为江西洪 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林世国.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为与 本次股权转让经济行为有关的相关各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概况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飞点 法定代表人姓名:宋承志 注册资本:柒亿壹仟柒佰壹拾壹万肆仟伍佰壹拾贰圆整 实收资本:柒亿壹仟柒佰壹拾壹万肆仟伍佰壹拾贰圆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2、经营范围 基础教练机、通用飞机、其他航空产品及零件部件的设计、研制、生产、 销售、维修及相关业务和进出口贸易;
航空产品的转包生产、航空科学技术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江西洪都新府置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发、咨询、服务、引进和转让、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及制品、 仪器仪表、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金属表面处理、热处理, 资产租赁.(以上项目国家有转项规定除外)
3、历史沿革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是经原国家经贸委 国经贸企改[1999]1157号文批准,由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为主 发起人,联合南昌长江机械工业公司、宜春第一机械厂、江西爱民机械厂和江 西第二机床厂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于1999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0]148号)批准,公司于2000年11月16日在上交所采用上网定价发 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股票于2000年12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 易,证券代码为600316.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人民币80,000,000元.于2000年11月16日,公司向境内投 资者发行了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40,000,000元. 2001年中期,公司实施了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总股本变为210,000,000股. 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每10股送2股的送股方案,送股后总股本变为 252,000,000股.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每10股送4股的送股方案,送股后总股 本变为352,800,000股.2010年6月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95,396,570 股,增发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48,196,600元.2010年9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717,114,512元. 经过历次股权结构变化,于评估基准日,洪都航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航空 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为洪都航空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