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6-08-07

2、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12 月31 日止.

(二)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产能投资,为乙方采购的前驱体产品建立生产线并组织加工 生产,专线产能优先满足乙方采购需求并保障供应;

(2)对产品质量负责.

2、乙方义务 (1)就乙方采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结合市场需求,每月向甲方稳定采购前驱体产品;

(3)按时支付货款;

(4)优先保障专线产能释放与订单需求.

(三)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加工生产符合乙方要求的前驱体产品,销售给乙方.产品所 有原料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提供所需前驱体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甲方进行研发及生产;

也可 由乙方提供所需前驱体产品的生产技术、工艺及设备改造方案,甲方进行生产.

3、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年度采购量,按月向甲方下达月度采购订单,月 度采购订单应当明确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具体数量,以及按月度计价公式计算 的产品单价、订单总价.原则上,月度采购订单的采购数量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 的年度采购总量均摊,每月均匀交货.

(四)前驱体产品及其采购数量

1、产品名称: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规格型号:NCM523 或NCM622 系列产品或者乙方需要的其他同类产品;

2、采购数量:乙方

2019 年向甲方采购量不少于 5,000 吨;

2020 年起每年向 甲方采购数量不少于 7,000 吨,原则上月度均匀交货,到2023 年底止.合同总 量约为 3.3 万吨.

(五)产能合作与销售稳定性条款

1、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采购,保障甲方为乙方建立的生产专线 的产能释放和订单需求;

2、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向甲方采购或委托甲方加工.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荆门格林美是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林美 )的全资子公 司.格林美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回收、报废汽车回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与动力 电池原料的制造,其建立了从钴镍原料到 NCA &

NCM 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的核 心体系,是三元前驱体材料研究与制造的优势企业,

2017、2018 连续两年三元 前驱体材料出货量居世界前茅,主流供应三星供应链、ECOPRO、CATL、容百新能 源等全球行业主流企业. 厦门钨业

2002 年起陆续投资建立了贮氢合金粉、钴酸锂、锰酸锂、三元材 料及磷酸铁锂等生产线, 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钨新能源为国内新能源材料行业的重 点企业;

截止

2018 年12 月, 厦钨新能源已拥有锂电正极材料

25000 吨产销量的 规模,且仍在扩产当中.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进行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方面技术、 产能与市场资 源的联合与合作,构造共同价值链,符合双方发展的战略利益;

公司新能源产业 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与荆门格林美于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发面的合作,为公司三 元材料前驱体的供应提供了保障,有助于公司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 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2、本次战略合作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本次战略合作协议 的履行及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 绩的影响无法准确预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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