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6-08-08 |
5、搬迁补偿款的支付:中洲公司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一次性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告
3 支付搬迁补偿款总额的 100%.
6、履约担保:中洲公司须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三联公司提交银行出具的不 可撤销的无条件履约保函, 担保金额不少于搬迁补偿款总额且保函有效期为本协 议签订之日起至少至
2014 年7月31 日止;
同时中洲集团就中洲公司应向三联 公司缴纳的搬迁补偿款总额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7、协议的违约责任:若中洲公司逾期付款,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 未付的搬迁补偿款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三联公司支付违约金.
8、协议的签订时间:2014年4月1日.
9、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在三联公司收到中洲公司提交的银行出具的不 可撤销的无条件履约保函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初步估算,预计本次搬迁补偿协议公司产生税前收益约1.93亿元人 民币.公司获得的搬迁补偿款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鉴于协议中所涉及物业均为公司出租类物业,本次搬迁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协议的履行情况.
六、备查文件 《宝安中粮地产
26 区工业园厂房
1 栋、食堂
1 栋(一层、夹层、二层、三层)及铁皮棚、仓库、保安室等物业搬迁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