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6-08-12 |
10 万元. (2)销售商品 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向 Yingli Green Ener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及其控 制的企业销售组件等光伏相关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向英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销售组件等光伏相 关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3)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向 Yingli Green Ener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及其控 制的企业采购光伏组件及原材料等,交易金额不超过 11,000 万元;
预计
2019 年 度公司接受 Yingli Green Energy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及其控制的企业代加 工等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 预计
2019 度公司向英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光伏组件及原材 料、餐饮、住宿、礼品等,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预计
2019 年度公司接 受英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代加工等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遵循有偿、 公平和自愿的商业原则, 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 定价公允合理,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 受到不利影响,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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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保定嘉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 保定嘉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