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8-14 |
11300 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 252.5 万元. 其中,ABS3 吨、 摩托车
270 辆、 摩托车配件
30 套, 不同规格塑料件
900 件,专用箱
500 只,注塑机
28 台及部 分生产检测设备,电脑
15 台,空调
13 个;
厂房损失 166.5 万元,原材料及存货损失 35.62 万元,办公设备损失 6.8 万元,生产设备损失 43.6 万元.
四、火灾原因 经调查,起火部位为摩托车厂房东二层办公室, 起火 点位于东二层办公室 D2 钢柱以北 3.2 米至向南
1 米靠东墙 处. 火灾原因是铺在东二层办公室 D2 钢柱以北 3.2 米至向南
1 米靠东墙处底部钢梁上的铜导线短路打火引燃导线绝缘体 后,引燃上方的木隔断成灾;
起火源为导线绝缘体;
起火 物是木隔断.
五、消防监督情况 厂房于
1999 年新建,钢结构厂房的设计和防火处理存 在严重缺陷. 于2002 年5月申报竣工验收,由于存在消防水 源、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等问题,黄岩区消防大队于
2002 年5月23 日进行消防验收后,评定为不合格,并于
2002 年5月24 日对该厂发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该 厂在
2002 年12 月31 日前整改完毕,但直至火灾发生时仍 未整改.
六、主要教训
(一)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2002 年5月申报竣工验 收,由于存在消防水源、消防车道、防火分区等问题,黄岩 区消防大队于
2002 年5月23 日进行消防验收后,评定为不 合格,并于
2002 年5月24 日对该厂发出《重大火灾隐患整 改通知书》 ,要求该厂在
2002 年12 月31 日前整改完毕,起 火单位虽然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进行整改,但是仍不到位, 并在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平时的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巡逻 制度、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修制度等流于形式,特别是安全 保卫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就上岗,擅自脱岗,没有及时 发现火灾,错过了扑灭初起火灾的有利时机.
(三)公共消防设施严重不足.仅有距厂房
230 米处的
1 只市政消火栓,离厂房
420 米处有
1 条小河.水源缺乏严 重影响了火灾扑救工作.新堂工业区未经消防规划,消防设 施布局不合理.
七、火灾责任及处理
(一)叶尤宝,男,32 岁,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 知厂房存有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黄岩区消防大队多次督促 整改的情况下,仍未按要求整改,对火灾负有领导责任, 处以个人行政罚款
5000 元,单位行政罚款
5 万元.
(二)魏福星(男,34 岁)、 蒋志勇(男,31 岁),公 司门卫.两人均为当班保安,未能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火 灾,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分别处以 行政拘留.
(三)浙江轻纺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厂房的设计单位, 未能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设计,造成厂 房防火分区面积过大,对火灾负有一定的责任.
(四)黄岩平利油漆经营部.违法采购未审批同意就公 开销售的防火涂料,导致防火处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对 火灾的负有一定的责任,处以行政罚款
3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