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6-08-15 |
(三)整治提升阶段(2018年1月16日~6月15日) 整治完成后,各地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相 关法律政策和行业标准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逾期未完成治理改造的, 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要对管理台账实行 动态更新, 加强日常监管, 防止列入清理类名单的企业死灰复燃, 严防整顿类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 加强技术指 导, 督促整顿类企业按照整治提升方案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做到 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要科学论证,统筹规划,正确引导,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搬迁入园,实现转型升级.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6月16日~6月30日) 各地认真总结 散乱污 企业整治工作做法,研究制定长效 监管机制.整治工作总结和《南通市 散乱污 企业整治提升情 况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市整 治指挥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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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 散乱污 企业整治指 挥部,由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为 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 规划局、城管局、水利局、商务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 供电公司等. 市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负责 散乱污 企业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 掌握总体进度、 定期通报并及时 向市政府进行反馈.全面落实 散乱污 企业整治属地责任制. 各地政府(管委会)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主要领导要认 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协调组织,亲自推动落实;
要成立 相应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形成上下通力配合,部 门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
(二) 明确部门职责. 各地环保部门负责检查企业环评审批、 验收手续办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 况;
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推进辖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优 化产业空间布局,落实 减煤 工作任务;
经信部门负责审查企 业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相符性, 认定企业是否存在国家明 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及工艺;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 件、 环保部门移送的适用行政拘留的污染环境违法案件, 依法查 处阻碍执行、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土资源部 门依法依规严格审核 散乱污 企业用地审批手续,严肃查处违 法用地行为;
规划、建设、城管部门对 散乱污 企业不符合用 ―
6 ― 地规划、 违建和非建的行为依法查处, 建设部门协调落实断水等 措施;
水利部门负责对 散乱污 企业取水、入河排污口设置情 况严格排查,坚决取缔非法 自备井 和非法入河排污口,对已 关停取缔企业的取水许可证予以注销、 封堵其入河排污口;
安全 生产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 散乱污 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严格监管,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依法暂扣、 吊销安全生产 资质;
工商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部门的提请,依法对 散乱污 企 业暂扣营业执照, 责令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对 散乱污 企业产品质量加强监管,严肃查 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供电部门对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 散乱污 名单内的企业按照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终止停电通知配合实 施停止供电, 制止企业进一步违法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 职责推进整治工作.